黑料网_今日吃瓜_关于2022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27
作者
来源:
安阳市生态环境滑县分局
关于2022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9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鑫凯塑业有限公司 | 年产管材1800吨建设项目 | 滑县上官镇崔城阳村东南770米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6500㎡,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 1. 废气:上料、粉碎、磨粉、筛分工序二次密闭,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机、扩口机、造粒机均二次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 级指标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废水:冷却水经1座60m3的循环冷却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座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噪声:经采取在挤出机、混料机、磨粉机等高噪声设备上设置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暂存于20㎡一般固废皙存间后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和废边角料定期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间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于10㎡危险废物皙存间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6488吨/年、颗粒物0.3963吨/年。VOCs、颗粒物从原有项目中以新带老削减。 |